梅启明指控《梅艳芳》侵权要求索偿 18年来多次为争产闹上法庭
以已故乐坛天后梅艳芳的真实经历为蓝本的电影《梅艳芳》自上映以来叫好又叫座,令大众再回想起这位「香港女儿」的风采。不过梅艳芳胞兄梅启明昨日(2日)入禀高等法院,声称持有「梅艳芳」及「Anita Mui」商标,电影《梅艳芳》在未经他同意下使用了有关商标,遂入禀安乐影片索偿,并要求法庭颁令禁止安乐影片继续侵犯该商标,和继续冒梅艳芳商标之名行事,同时亦要求安乐影片交出所有侵犯商标的物品,以及作损害赔偿,但未有列明赔偿金额。
电影《梅艳芳》于今年11月12日上画,3个多星期便大收超过4,000万。(《梅艳芳》海报)
演唱会一幕,是戏中一个主场景,大家都严阵以待。(《梅艳芳》剧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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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指梅艳芳在1985年在日本结识了一位日籍混血模特儿高桥雅宏,可惜大家天各一方,最终分手收场。(《梅艳芳》剧照)
几位穿起那年代的服饰,加上妆头配合,的确恍如置身80年代。(《梅艳芳》剧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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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此,安乐影片有限公司回应︰「由筹备至开拍到现在,我们一直有法律团队跟进处理有关法律问题,并在合法的基础下进行电影《梅艳芳》电影的制作。现这事件已交由我们法律团队处理,现阶段我们不作任何响应。」事件一出实时掀起热议,不少人直斥梅启明的做法,纷纷谴责他在梅艳芳逝世后的所作所为。
梅艳芳是一代乐坛天后。
下图回顾梅启明多年来闹出的风波:
2003年初梅艳芳宣布患子宫颈癌,同年年尾病逝,终年40岁。而梅艳芳离世后留下了包括香港、日本、新加坡及英国伦敦等多个遗产物业,当时外界估计市值约3,000万到3,500万港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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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在患癌初期,梅艳芳担心家人会变卖遗产,加上母亲及哥哥有赌博恶习,因此选择将财产设立信托,并交由香港汇丰国际信托公司代为管理。
当中包括给母亲覃美金每月7万港元生活费,并安排1名司机及1名佣人;给胞姐梅爱芳的两个儿子、兄长梅德明的两个女儿,共170万港元读书基金;香港跑马地毓秀大厦及伦敦的两处不动产送赠给好友刘培基;待母亲覃美金百年归老后,遗产全数捐给妙境佛学会有限公司。
然而在梅艳芳去世后4日,梅妈就联同梅艳芳兄长梅启明将女儿告上了法庭,并提起一连串诉讼,希望取得全部遗产,她更曾对传媒抱怨道:「我女儿死了,她为什么还要捐?」、「你们知道一个月7万元我过得有多苦吗?我一个8、90岁的老人家根本不够花,跟乞丐差不多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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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时梅妈与梅启明更指他们二人是被遗产管理人、梅艳芳好友逼害等等,提出各种阴谋论。梅启明曾手持两份文件,怀疑连炎辉另开设公司将梅艳芳的物业财产分拆。
两人曾多次在中环街头拉横额兼插香,又派发印有「世纪大骗案」的传单抗议。
多次控诉梅艳芳遗产被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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